在公職補習班任教宋姓老師去年遭女學生指控,宋男灌醉女學生後竟帶到飯店脫衣舔胸,女學生頑強抵抗,宋男要求女學生保密才讓女學生脫身,事後女學生跟友人提及,女學生在友人勸說後報警處理,高雄地檢署後將宋男依涉嫌強制猥褻罪起訴,高雄地院審理中。該補習班企劃副理表示,宋姓老師課到今年5月已結束,現與該名老師沒有合約關係;高市教育局表示,所屬補習班在事件發生後予以解聘,本案若經法院判決確定,教育局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規定,爾後終身不得在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擔任職務,也會登載在不適任教師系統,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在核准補習班人員聘用時,不得聘用改名人員。起訴指出,宋姓老師在某公職補習班任教,被害女子是宋男的學生,去年10月下旬,女學生因繳交作業等問題與宋男聯絡,宋男以介紹其他優秀學員給她認識為由,邀約女學生當晚9點到近居酒屋餐敘,女學生因信任老師赴約。兩人在居酒屋吃喝到隔天凌晨,宋男提議續攤,女學生因不勝酒力有醉態,宋男在凌晨3點聲稱護送女學生回家,帶她搭計程車離開酒吧,未料宋男並未送女學生返家,反而帶女學生到飯店。兩人進入房間後,宋男竟脫掉女學生衣服,身體將女學生壓制床上,強行親吻,女學生驚醒頑強抵抗,大聲吼叫斥罵,女學生當時對宋男承諾不會張揚,宋男才罷手。女學生後來跟朋友提起,經朋友勸說後報警處理,全案曝光。高市發生補教老師意圖強制猥褻女學生,雄檢起訴。圖/本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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